围绕全市建成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的目标,推进崇明农业现代化建设,加快崇明农业大县向农业强县转变,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力争实现崇明“三农”工作新突破。
一、大力发展高效生态农业
更加注重农业标准化、产业化、组织化、品牌化、科技化发展,大力提升农业发展水平,把崇明打造成上海优质农副产品的生产和供应基地。
促进标准化。巩固国家级生态农业标准化综合示范县创建成果。逐步扩大国家级和市级示范基地比例,创建国家级蔬菜标准园2个,市级蔬菜标准园5个。推进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工作,到2020年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认证面积占农作物生产面积的比例达到90%以上。研究出台产地环境、种质资源、生产技术规范、产品质量以及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管理标准,引导发展具有崇明特色的种养业标准化基地。
推进产业化。以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为契机,做大做强崇明白山羊、清水蟹、优质大米、特色果蔬四大主导产业,建设现代农业精品示范园,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大对农产品加工企业培育扶持力度,提高农产品附加值。提升农产品产销一体化水平,加强农产品物流体系建设。进一步发挥县供销合作社、县生态农业公司等在农业产业化和为农服务体系的重要作用。
提高组织化。以主导产业和重大农业项目为抓手,深入推进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流转。充分结合崇明实际,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到2020年力争创建市级农业龙头企业8家、市县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200家,组建家庭农场500家,农业组织化程度达到60%以上。
推进品牌化。加大崇明特色农产品品牌整合力度,鼓励开展农产品品牌联社建设,培育崇明生态农产品高端市场,形成一批具有广泛影响力的农业品牌,到2020年争取3个产品获得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争创3个著名商标、市级名牌农产品。引导企业提升商品档次、优化销售服务、完善品牌文化、创新体验模式,逐步打造一批产品质量高、市场信誉好、核心竞争力强的品牌企业。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监管平台,建立主要经营主体的诚信档案,推进崇明农业市场诚信建设。
促进科技化。推进上海崇明生态农业科创中心建设,围绕农业科技发展方向和科技创新需求,加强生态农业领域先进技术引进和示范。加大农业企业自主创新扶持力度,加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培育,实行项目补助等激励措施。
以市、县有关部门为发起单位,市级农业大专院校为成员单位,共同成立上海崇明生态农业科创中心。中心以崇明农业四大主导产业为基础,重点研发推广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废弃物利用、种养结合、设施农业、智慧农业等领域的先进技术,通过“1+X+Y”的体系,即1个展示中心+X个创新基地+Y个创业农场,将中心建设成为在上海及国内生态农业领域的先进技术示范推广中心。
二、推进农村综合改革
优化农村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依法全面深化农村综合改革,不断激发农村内在发展活力,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稳步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有序开展镇级集体资产产权界定。稳妥推进镇级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监督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提高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运营管理水平。理顺镇经关系,探索镇与集体经济组织分账管理,完善集体经济组织治理结构,探索运营机制和监管模式,加强业务指导、培训和督查工作。
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引导承包农户委托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流转。到2020年,全面建成农村土地流转公开交易市场,土地规范流转率达到85%,土地流转全部进入公开交易市场。
探索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继续开展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加强村庄规划的引导和规模管控,协调农村宅基地异地置换政策。鼓励推进农民集中居住,引导农民向集建区和居民集中点归并。争取在全市先行先试,探索建立农村宅基地退出机制。
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机制。积极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造就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高素质职业农民队伍,加强对新型职业农民的认定管理,探索新型职业农民就业扶持政策。到2020年,新型职业农民达4000人,农业从业人员持证率达到68%。发展适度土地规模经营,培育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大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探索培育“机农合一”家庭农场、农机专业合作社、植保防治队伍等农业生产性服务组织。
大力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深入推进农村综合帮扶工作,推动产业类和公共服务类帮扶项目建设,加强帮扶双方协调沟通,研究制定项目收益分配指导意见,大力提高经济薄弱村财政保障能力,到2020年每个经济薄弱村取得不少于45万元的“造血”收入。依托农旅结合等项目,促进农村集体经济自主发展能力,增加村集体收入,减少并逐步消除县域经济薄弱村。
三、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深化提升新农村建设成果,积极打造生产发展、生态宜居、环境优美、社会和谐的“美丽乡村”,把农村空间作为促进农民增收和推动旅游产业发展的重要载体。
推进村庄改造。进一步建设农村基础设施,整治村庄综合环境,完善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到2020年,完成在规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域范围内的所有行政村村庄改造,基本实现“绿化、净化、硬化、美化”目标。
创建市、县级示范村。以村庄改造为基础,大力推进美丽乡村市、县级示范村创建。到2020年,创建30个左右市级示范村和100个左右县级示范村,不断推动崇明农村成为代表上海国际大都市水平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四、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多策并举、多管齐下、多方联动,拓宽农民增收渠道,进一步提高农村居民收入。
增加工资性收入。加大就业岗位供给力度,进一步发挥农业、旅游业等领域对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吸纳能力,创造更多符合农村劳动力就业特点的就业岗位。进一步挖掘农村富余劳动力潜在资源,加强年轻农村劳动力从业技术培训和在岗从业劳动力技能提升培训,提高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水平,增强职业竞争力。支持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引导就业困难人员在物业管理、涉老服务、绿化环保等行业实现就业。
增加经营性收入。积极培育家庭农场与农民合作社联合发展新机制,互相形成产销合作关系,增强农业农村经济整体素质和竞争力,强化对农民增收的带动作用。确保农村综合帮扶各项措施落到实处,逐步形成经济薄弱村的自我发展机制,提高低收入农户生活水平。
增加财产性收入。鼓励和规范土地流转,稳步增加农民土地流转收入。依托开心农场等旅游新业态,鼓励农民以股份合作、出租等方式参与农业旅游,盘活农村土地、房屋、农作物等资源,不断拓展财产性收入渠道。
增加转移性收入。完善农作物良种补贴机制、农机具购置补贴、农业生产重大技术措施推广补助、畜牧业生产扶持等政策,保持农业补贴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探索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补偿机制、新型职业农民扶持、老年农民离土补贴等政策,充分发挥政策惠农增收效应。